1月22日,首创钜大(01329.HK)、首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宣布首置投资提出的将首创钜大私有化的建议已获得大法院批准,预计将于2025年1月23日生效,届时首创钜大的股份将从香港交易所撤销上市地位。
此次私有化计划文件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公告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香港大法院于2025年1月21日批准了该计划,使得私有化建议继续有效,并将对首创钜大及其全体计划股东产生约束力,前提是特定条件得到满足或豁免。
首创钜大的股份撤销上市地位预计将在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下午4时正生效。根据预期时间表,计划记录日期、生效日期以及确定永续可换股证券要约项下权利的记录日期均为2025年1月23日。同时,递交永续可换股证券要约的接纳表格及永续可换股证券要约结束的截止日期及时间为同一天下午4时正。不迟于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上午8时30分,将公布生效日期及撤销股份于港交所的上市地位。至于就计划项下应付款项及就接纳永续可换股证券要约项下的款项进行汇款的最后期限,则为2025年2月6日或之前。
根据此前首创钜大公告的私有化的原因,首创钜大表示,由于股份的交易价格及交易流动性长期表现不佳,公司缺乏通过股权融资筹集资金的能力,同时不得不继续承担与维持其上市地位相关的各种成本。因此,公司维持其上市地位的裨益有限。私有化后,股份将从港交所撤销上市,这将节省与维持上市地位相关的成本。股份的低交易流动性可能使计划股东难以在不对股份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大量场内出售。因此,该建议为计划股东提供了一个实时机会,可以将投资变现为现金,并将根据该计划收到的代价重新用于其他投资机会。
首创钜大的主要业务涉及奥特莱斯综合商业项目的开发、运营及管理,本质上属于资本密集型业务。首创钜大称,目前公司的债务资产比率相对较高。考虑到上市规则的适用要求,维持公司的上市地位为公司获得股权融资带来了进一步的挑战,进而阻碍了公司的业务发展。实施该建议后,公司有望更有效地利用首创集团及首创城市发展集团这两家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的重点国有企业的支持,从而显著增强首创集团内部的业务协同及资源整合。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公司非常重视短期财务业绩和股东回报,这限制了其实施可能对短期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但有利于长期业务转型的战略的能力。实施该建议后,公司将能够更专注于业务发展,并专注于提升其长期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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